教育部部署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督查巡视
[日期:2014-06-16] | 作者:曹莹 1619 次浏览 | [字体:大 中 小] |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第2季”活动的通知》(教基一厅函〔2014〕13号)关于将对部分省份进行督查巡视的安排,近日,教育部决定派出5个由教育行政干部、国家督学、相关专家及新闻记者组成的督查组分别对河北、山西、辽宁、吉林、江苏、安徽、河南、湖北、四川、陕西共十个省份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进行督查巡视。
督查巡视6月上旬开始至6月中旬结束。重点对规范招生入学和学籍管理、规范教育教学、规范作息时间、规范作业教辅、规范考试评价等方面开展督查巡视,采取实地访谈师生、发放调查问卷、听取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现场抽查学校、明察暗访相结合等方式进行。督查巡视结束后,督查巡视组将向被督查省份反馈督查意见,向社会公布情况,对违反规定的责任人将严肃处理。
来源:中国教育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