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成都市双流区区级科研课题申报的通知
[日期:2017-02-23] | 作者:教科室 1442 次浏览 | [字体:大 中 小] |
请申报教研组或教师个人于2017年3月10日前将《成都市双流区教育科研课题申请书》、研究方案等材料的电子稿发送至教科室练敏老师邮箱:99635819@qq.com,以便及时上报。
双流中学实验学校
2017年2月23日
各中小学校(含民办)、幼儿园:
根据《双流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科研工作的实施意见》双教函(2015)17号文件、《双流县教育科研课题资助和奖励办法(试行)》双教函(2015)18号文件的精神,经双流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决定开展2017年成都市双流区区级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及形式
申报条件:无在研区级课题的学校限报一项,有在研区级课题的学校原则上不再申报,申报的课题须经学校审核、推荐。
申报形式:学校、学科教研组、备课组、年级组、名教师工作室均可申报。不论何种形式申报,申报成功后都认可为学校承担的区级课题,一并纳入区级课题管理。
二、 选题范围
1、基础教育管办评分离综合改革领域如学校现代制度的建设研究、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研究、中小学学校章程制订研究等。
2、学校教育教学实践改革(学校整体性改革、学科组改革、教师个体教改研究)
3、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研究
4、教育教学经验总结研究(学科教学策略、治班策略等)
5、教师队伍建设研究(学科教研组建设、教师成长策略、名师工作室建设等)
6、德育、心理健康研究
7、校本课程建设研究
学校可根据上述选题范围确定研究题目,也可根据学校研究实际和需要自主选题申报,选题应突出学校发展、教育教学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三、课题负责人及主研人员资质
课题负责人应具有小高或中学一级以上职称,课题负责人同时承担有区级课题尚未结题者不能申报本年度课题。课题负责人和主研人员必须切实承担相关的实质性研究工作,否则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或主研人员。
四、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或个人于2017年3月10日前将《成都市双流区教育科研课题申请书》、研究方案等材料的电子稿发送至双流区研培中心理论室周蓉老师qq邮箱:576559449,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均一式三份,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周蓉 13018206162
附件:成都市双流区教育科研课题申请书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七年二月十六日
下载: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科研课题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