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成都市双流区教师三笔字比赛的补充通知
[日期:2016-04-11] | 作者:教科室 1471 次浏览 | [字体:大 中 小] |
(请谢强校长、余岸声、韩科、陈勇等四位老师按要求参加决赛!)
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根据《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关于开展成都市双流区教师三笔字比赛的通知》(双教函〔2016〕33号)文件精神,决定于2016年4月13日上午在东升二中举办教师三笔字比赛,现将具体要求补充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2016年4月13日上午(星期三)8:20—8:50,参赛教师签到,9:00正式开始。
二、比赛地点
东升二中(启动仪式及钢笔字比赛地点:一楼阶梯教室;粉笔字比赛地点:二楼会议室;毛笔字比赛地点:综合楼五楼书法教室和美术教室。)
三、比赛活动要求及时间安排
1、8:20—8:50,参赛教师签到,领取《参赛教师须知》。按照《参赛教师须知》上参赛教师编号在一楼会议室对号入座。
2、9:00—9:30,比赛活动启动仪式。
3、9:30—10:00,工作人员发放书写内容,所有参赛教师集中在一楼阶梯教室参加钢笔字比赛。
4、10:10—12:40,分组分地点进行粉笔字、毛笔字比赛。
5、书写总体要求:书写指定内容(落款除外),准确无误。不繁简混用。小学限写楷书、隶书,中学限写楷书、隶书、行书。作品中不能出现真实姓名,可用编号代替。钢笔字30分钟内书写正文不少于60字(不含标点),粉笔字30分钟内书写正文不少于30字(不含标点),毛笔字30分钟内书写正文不少于28字(不含标点)。
6、粉笔字作品照像工作人员:万明(宣传外事科),贾刚(棠中实验校),谭建(艺体中学),董世刚(棠湖中学)。拍照时切勿将作品变型,以黑板的四个内边为作品外框,作品成像后图像应为长方形,不能成为梯形。
四、参赛教师注意事项
1.所有参赛教师必须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每个项目的比赛时都要交工作人员查验或者将身份证原件放在书写桌左上角以备查验,若有不符将取消参赛资格。
2. 参赛教师自带书写纸张、笔、墨、粉笔(毛笔字书写纸张大小:不超过四尺整纸;钢笔字书写纸张大小:不超过A3纸)及相关材料。黑板由协办准备。
3. 参加粉笔字比赛作品完成后,要让负责照像老师拍照留存才可离开。每位参赛教师毛笔字比赛结束后,自己将本人作品放至作品存放室。
4. 每位参赛教师不得在比赛作品上填写参赛教师姓名、单位等相关信息,务必在每个项目比赛作品的左上角填写自己在《参赛教师须知》中的对应编号,参赛教师若要盖印章,不能盖姓名章,请用闲章代替,如出现教师名字则取消参评资格。
5. 赛教师在每个项目的比赛过程中,关闭手机,不得左顾右盼、交头接耳,不得查看手机,不得查看字帖,否则,取消参赛资格。
6. 等待参加毛笔字、粉笔字比赛的教师,一律在一楼阶梯教室休息等候,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提前10分钟候场,不得围观正在进行的比赛活动。
7.注意往返路途的安全。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201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