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校名教师、教坛新秀评选方案
[日期:2024-10-21] | 作者:行政办 827 次浏览 | [字体:大 中 小] |
立格实验学校名优教师评选
试 行 意 见
校级名优教师评选,是立格实验学校进一步推进“名师”工程建设,提高教师整体素质的重大举措,也是实验学校进一步贯彻落实县教育局“三名”工程建设相关文件精神的具体体现。为鼓励教师在教育、教学、科研等方面脱颖而出,鼓励教师向专业化、现代化发展,根据《立格名优教师评选意见》制定此评选试行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指导思想:“四化”——充分调动教师自主发展的积极性,鼓励教师走向现代化、创新化、规范化、人本化;
2.评选原则:四个倾斜——向任课教师和班主任倾斜,向工作量大质优者倾斜,向专业化程度高的岗位倾斜,向创新型和优秀成果获得者倾斜。
二、评选条件
定性的必备条件
1.贯彻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在学生问卷调查中得优率较高,热爱学生,了解学生;不歧视、讽刺、体罚学生;建立民主、平等、亲密的师生关系;
3.奉公守法,遵章守纪;热爱学校,关心集体;能与同事友好合作,与家长、社会紧密配合,共同教育学生;
4.班主任能按《班主任工作手册》和学校有关规定做好班务工作,所带班级班风正,学风浓,是社会、学校、家长、学生公认的优秀班主任;所带班级学生组织健全,建立常规并认真落实,学生组织工作积极、主动,学生干部发挥作用好;
5.能按《教学工作手册》做好所任班级的教学工作,能在教学中出色贯彻新课程理念;认真遵守学校课堂教学常规,教学成绩突出;
6.积极投身学校教育科研,积极参加国家、省、市、县、校五级课题研究;
7.能够按学校安排和《“导师”结对工作手册》要求培养指导青年教师,培养指导青年教师效果好;
定量的选择条件(以下定量条件多项获得者及较高级别获得者优先)
1.近五年,在立格实验学校教育教学岗位上获得县级及其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荣誉称号,或者在原学校获得市级及其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荣誉称号的任课教师;
2.近五年,参与或主持的教育科研成果,获国家、省、市、县、校承认或表彰的任课教师;
3.近三年,所任班级被县级及其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为先进班集体的任课教师;
4.近三年,所任毕业班教学工作,其升学考试成绩优生率、平均分在当年同年级同学科中名列全县前茅的任课教师;
5.近一年,组织特长培训,集体项目参赛获县级及其以上奖励的任课教师或辅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县级及其以上奖励的任课教师;
6.近一年,自己撰写的专业论文获市级及其以上的教学业务主管部门(教科所、教育学会)奖励或在县级及其以上学术会上交流的任课教师;
7.近三年,参加省、市、县、校赛课获奖的任课教师;课件或其它与教学有关制作获县级以上奖励的任课教师。
一票否决条件
1.学校中层副职及以上干部;
2.在编不在岗的任课教师;
3.有《立格全员聘任制暂行办法》第四章·第二十三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任课教师;
4.在立格实验学校教育、教学岗位上工作不满三年的任课教师;
5.近三年在立格实验学校教育教学岗位上未执教过一届毕业班。
二、破格条件
在立格实验学校工作满一年但不满三年或未执教一届毕业班的任课教师,经学校考核,教育教学业绩特别突出,在社会、家长、学生中知名度较高者,可破格推荐参评。
三、评选程序及办法
1.程序:本人申请——年级组复核材料——行政办、教务处审查材料——公示——行政会研究批准。
2.办法:①校级“名优”教师评选名额由行政会当年确定。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都可以参评。②校级“名优”教师每学年九月评选一次,评选结果榜示结束,学校举行隆重的颁奖大会,为校级“名优”教师颁发证书。
四、奖励
1.名优教师奖励分三个等级:一等奖130元/月,二等奖110元/月,三等奖90元/月;
2.奖金从学校公布之日的下一个月起执行,执行时间为一年(12月)。
立格实验实验学校
2024.09
校级名优、教坛新秀评选细则补充说明:学校校级名优、教坛新秀评选增加以下否决条件:按照学校上一年学校推出的教学质量过程管理意见来审核任课教师工作量和所任班级类均分,工作量、类均分严重不达标而被扣发特色发展奖的任课教师将不能评为校级名优、教坛新秀。本条款从2023年校级名优、教坛新秀评选开始执行。
立格实验学校名优教师评选试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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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按时交回行政办公室。
立格实验学校“教坛新秀”评选
试 行 意 见
为全面实施学校可持续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学校“名师”工程建设,学校决定在全校青年教师中开展“教坛新秀”评选活动。此活动是我校教师队伍现代化建设的基本措施之一,是我校实施“导师”制的成果展示,是我校名优教师评选的延伸。开展“教坛新秀”评选活动,有利于鼓励青年教师在教育、教学、科研等方面脱颖而出,有利于鼓励青年教师尽快成长,走向专业化。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指导思想:四化——以现代化、创新化、规范化、人本化为指导,充分调动青年教师自主发展的积极性,鼓励青年教师走向专业化。
2.评选原则:四个倾斜——向任课教师和班主任倾斜,向工作量大质优者倾斜,向专业化程度高的岗位倾斜,向创新型和优秀成果获得者倾斜。
二、评选对象:
年龄30岁以下,学历本科以上,在立格实验学校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的任课教师。
三、评选条件:
教育教学思想:
有正确的教育观、学生观、质量观和良好的师德,能在教育教学中渗透新课程理念和“一本两全”思想。
教育教学常规:
1.能按《立格实验校教学工作手册》要求,落实教学的基本环节(计划和备课、上课、实验和辅导、作业批改、考核、考试、总结)。
2.班主任能按《立格实验校班主任工作手册》做好德育工作的每个环节。
3.能按《立格实验校关于实施“导师”制结对指导培养青年教师的意见》第四条第6款的要求,认真做好教育教学工作。
4.能遵守学校对教职工的行为规范要求。
教育教学能力:
1.教学各环节表现出科学性、艺术性、创造性,能把握课堂教学现代化的基本特征。
2.教学进步快,所任班级教学工作,期中、学年末考试成绩优生率、平均分、合格率逐渐列于同年级同学科前茅。
3.班主任热爱学生,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不歧视、讽刺、体罚任何学生,尽力关心帮助学生发展。所在班级学风浓、班风正,学生组织健全,班干部发挥作用好,班上学生整体活跃而序。学生问卷调查总评达良好以上,是社会、学校、家长、学生认可的好班主任。
教育教学科研:
1.初步具有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能写出省、市、县、校业务主管部门认可的教育教学论文或总结材料,其中校级3篇以上,县级2篇以上;
2.积极投身学校教育科研,积极参加省、市、县、校赛课活动。参加赛课或制作课件(含与教学相关的制作)获学校及其以上主管部门认可,其中校级3次以上,县级1次以上。
学科特长培训:
积极参与学科特长培训,辅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县级以上奖励或获学校认可。
四、评选程序及办法:
1.程序:本人书面申请——年级组复核材料——行政办、教务处、德育处审核材料——公示——行政会研究批准。
2.办法: “教坛新秀”每年评选一次。评选时间在每年九月,评选名额由学校行政会当年确定。
五、奖励:
1.“教坛新秀”当选者,由学校举行颁奖大会进行表彰,并颁发征书;
2.“教坛新秀”当选者每月由学校发给津贴50元。奖金从公布当月执行,执行时间为一年(12个月)。
立格实验实验学校
二0二四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