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河北等12省教育信息化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日期:2014-12-22] | 作者:曹莹 1539 次浏览 | [字体:大 中 小] |
为推动各地全面贯彻落实2012年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当前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促进各地教育信息化工作的开展,12月22-29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成6个督导检查组,对河北、山西、吉林、浙江、福建、河南、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内蒙古、广西等12省教育信息化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此前,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向各地印发了《关于开展教育信息化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明确此次督查主要是检查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教育信息化工作有关任务完成情况,重点是教育信息化工作体制机制、经费保障、政策措施,及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情况等6个方面。各地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查找问题,进行整改,取得了良好效果。在各地自查基础上,本次督查将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督查组要深入到教学第一线,考察中小学校“三通两平台”建设与应用情况,特别是贫困地区教学点信息化教学设备的安装和使用情况。
此次督查是国家首次开展的全国性教育信息化专项督查,对推动各地教育信息化的普及,实现数字资源全覆盖,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特别是推动农村边远地区学校利用优质信息化教育资源开展教学,提高教育质量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来源:中国教育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