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苗接种事项
[日期:2021-03-30] | 作者:安全处 1753 次浏览 | [字体:大 中 小] |
一、接种对象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18-59岁教职工。
二、接种方式
2针,期间至少间隔28天,接种部位为上臂三角肌。
三、建议暂缓接种新冠疫苗人员
(1)对疫苗中任何成分过敏者;
(2)既往发生过疫苗接种严重过敏反应(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3)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病期和发热者;
(4)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
(5)患未控制的癫病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有格林巴利综合症病史者;
四、接种前后注意事项
(1)接种前保持正常饮食习惯和作息时间,避免含酒精类饮品、辛辣刺激性食物、海鲜等容易过敏的食品。
(2)接种前最好换上宽松的衣服,将身体调整为最佳状态,保持皮肤清洁,避免注射部位感染。
(3)接种前一周内如患有感冒、发热、腹泻(每天>3次)等不适症状,建议待不适症状消失或痊愈后再接种疫苗。
(4)如患有严重心脏、肝脏、肾脏等慢性疾病和接种第一针疫苗后出现过高热、抽搐、荨麻疹等反应的市民,请于接种前如实告知医生,让医生科学评估后给予接种意见。
(5)接种疫苗前应认真阅读预防接种告知书,了解本次接种的疫苗及针对的疾病,积极配合医生的告知、健康询问与检查。
(6)特别提醒
a.接种时带好身份证,全程佩戴好口罩。
b.接种疫苗后,应在现场留观30分钟,无异常方可离开。
c.接种疫苗后,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如出现不良反应,及时就医并电话告知接种点。
d.接种当日避免注射部位沾水并保持清洁卫生,以防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