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印发通知部署做好2020年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市、区)和改革试验区遴选工作
[日期:2020-11-18] | 作者:曹莹 1593 次浏览 | [字体:大 中 小] |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市、区)和改革试验区遴选工作的通知》,在2019年认定一批试点县(市、区)和改革试验区的基础上,继续遴选和建设一批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市、区)和改革试验区,进一步推动地方党委和政府加强新时代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总结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全国树立一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学校和广大师生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全面提升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水平。
通知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鼓励区域内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有成效、有经验、有亮点的地区进行申报,实事求是做好遴选工作。突出带动效应,以点带面,重点解决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着眼当前影响学生视力健康的主要因素,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整体提升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水平,全面促进学生身心健康。试点县(市、区)和改革试验区的遴选和建设要与加强和改进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增强学生体质健康等工作相衔接,融入各地文明城市、健康城市(县城)、文明校园等创建工作。
通知要求申报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市、区)的地方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加强区域统筹,纳入重点工作,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制度完善、措施有力,有支持保障,有督导评估。申报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改革试验区的地方党委和政府对区域内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有整体设计、有完善制度、有充足投入、有督导考核,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有较好成效。
通知强调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把关,把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有特色、有经验、有成效的地区遴选出来。加大对试点县(市、区)和改革试验区的支持力度,完善政策措施,加强指导管理,认真总结本地区2019年认定的试点县(市、区)和改革试验区建设有益经验,加大经验交流,提高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质量。教育部将在师资培训、经验交流、宣传推广等方面对遴选认定的2020年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市、区)和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改革试验区给予支持。
此前,教育部已于2019年2月公布了首批29个地市为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改革试验区,84个县(市、区)为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市、区)。
来源:中国教育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