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联手促进体教融合
[日期:2020-09-23] | 作者:曹莹 1591 次浏览 | [字体:大 中 小] |
近日,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提出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将体育科目纳入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纳入中考计分科目,科学确定并逐步提高分值,启动体育素养在高校招生中的使用研究。
在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方面,《通知》要求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面向全体学生,开齐开足体育课。开展丰富多彩的课余训练、竞赛活动,扩大校内、校际体育比赛覆盖面和参与度,组织冬夏令营等选拔性竞赛活动。大中小学校在广泛开展校内竞赛活动基础上建设学校代表队,参加区域内乃至全国联赛。支持大中小学校成立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加快体育高等院校建设,丰富完善体育教育体系建设。在体育高等院校建立足球、篮球、排球学院,探索在专科、本科层次设置独立的足球、篮球、排球学院。
《通知》要求完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义务教育、高中和大学阶段学生体育赛事由教育、体育部门共同组织,拟订赛事计划,统一注册资格。职业化的青少年体育赛事由各单项协会主办、教育部学生体协配合。教育、体育部门整合学校比赛、U系列比赛等各级各类青少年体育赛事,建立分学段(小学、初中、高中、大学)、跨区域(县、市、省、国家)的四级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利用课余时间组织校内比赛、周末组织校际比赛、假期组织跨区域及全国性比赛。教育、体育部门为在校学生的运动水平等级认证制定统一标准并共同评定。
根据《通知》,全国青年运动会和全国学生运动会将合并,改称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由教育部牵头、体育总局配合,组别设置、组织实施、赛制安排等具体事宜由组委会研究确定。
《通知》明确,将按照“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学校体育模式,整合原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体育特色学校,由教育、体育部门联合评定体育传统特色学校。
教育、体育部门将联合建设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进一步规范项目布局、招生规模、入学考试、考核评价等。体育、教育部门推进国家队、省队建设改革与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相衔接,在高水平运动队训练、竞赛、保障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并将其纳入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序列。
在深化体校改革方面,《通知》要求,在突出体校专业特色和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任务的同时,推动建立青少年体育训练中心,配备复合型教练员保障团队,以适当形式与当地中小学校合作。继续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将体校义务教育适龄学生的文化教育全部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配齐配足配优文化课教师,加强教育教学管理。确保体校教师在职称评定、继续教育等方面相应享受与当地普通中小学校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同等待遇。
此外,《通知》明确要大力培养体育教师和教练员队伍,落实《学校体育美育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制定优秀退役运动员进校园担任体育教师和教练员制度,制定体校等体育系统教师、教练员到中小学校任教制度和中小学校文化课教师到体校任教制度。畅通优秀退役运动员、教练员进入学校兼任、担任体育教师的渠道,探索先入职后培训。
此外,相关部门将研究制定有体育特长学生的评价、升学保障等政策,探索灵活学籍等制度,采取综合措施为有体育特长学生创造发展空间,为愿意成为专业运动员的学生提供升学通道,解除后顾之忧。
《通知》还指出,要鼓励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展,建立衔接有序的社会体育俱乐部竞赛、训练和培训体系,落实相关税收政策。教育部、体育总局共同制定社会体育俱乐部进入校园的准入标准,由学校自主选择合作俱乐部。
来源:《中国教育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