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部署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应用推进工作
[日期:2014-09-01] | 作者:曹莹 1706 次浏览 | [字体:大 中 小] |
8月25日,教育部召开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应用推进会,结合刚刚印发的《教育部关于做好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全面应用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署应用工作。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福建省、广东省、湖北省、贵州省教育厅分别介绍工作经验。会议还开展了专题培训,研讨了当前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了下一步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教育部重点部署了五方面工作。一是提高学籍信息质量。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与公安机关协作,对本省学籍进行查重、查错,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问题学籍清单。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问题学籍进行核查处理。要优先完成毕业年级问题学籍处理工作。二是全面应用系统功能。要求各地落实《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加快制定完善实施细则。做好学生学籍建立、正常变动、异动的管理工作。应用全国学籍系统监测学生上学考勤情况、监测随迁子女流动、做好学生资助、控制义务教育学生无序流动等,提高义务教育管理水平。逐步在教育经费管理、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各项建设中运用全国学籍系统有关数据,提高科学决策水平。三是开发完善特色需求。教育部将逐步开放全国学籍系统有关数据,并初步建立数据导出使用管理制度。各地要根据教育事业发展情况及早着手,结合以往应用基础,拟定业务需求,做好顶层设计,进行开发应用。自建系统对接省份要尽快过渡到以全国学籍系统为基础开发完善特色需求的模式上来。四是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协作机制,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健全考评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将系统应用和技术支持纳入学校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和工作考核。健全培训制度,实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全覆盖,培训结束要通过考核,持证上岗。还要健全工作交流制度,奖惩制度,举报、通报等制度。五是构建运维长效机制。各地要尽快落实全国学籍系统应用培训、运行维护和技术支持所需经费和人员,并满足持续发展需要。建立系统运行、维护、应急响应、数据保密等制度,细化要求,责任到人。建立运行监测机制,及时准确掌握运行情况。健全系统运行问题研判机制,畅通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快速反映和解决全国学籍系统问题的渠道。
据悉,全国学籍系统已经全国联网并稳定运行。截至8月20日,已有近1.6亿学生信息入库,共完成省内转学206万例,完成跨省转学22万例,潜在综合效益不断显现。但仍然存在数据质量不够高、运行维护不够顺畅、学籍管理不够规范、功能应用不够全面等问题,亟待进一步完善。
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相关处室和信息中心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来源:中国教育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