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部署做好2019年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
[日期:2019-01-02] | 作者:曹莹 1239 次浏览 | [字体:大 中 小]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做好2019年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近日教育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坚持明晰定位、规范管理、择优选拔、分类指导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制度、严格规范、加强监督,切实提高特殊类型人才选拔质量。
《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组织、监管本地特殊类型考试招生工作,对考试安全和招生工作负总责。高校是特殊类型招生校考报名考生资格审核的主体,高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校考试安全和招生工作负总责。
《通知》强调,各地各高校要严格规范招生考试。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和教育部关于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组织有关工作要求,参照高考考务管理规定,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确保命题、制卷、运送、分发、回收等试卷流转环节的安全保密,确保试题试卷的绝对安全。严格选拔考试工作人员,逐一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严禁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严禁高校将审核、考试、选拔等工作下放至学校内设学院或部门独立负责;严禁高校通过各种虚假专业考试方式来圈定生源。要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规范录取行为,进一步提高相关考生的专项测试要求和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加强信息公开公示,未经公示的有关特殊类型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通知》明确,各地各高校要严肃处理违规违法行为。凡在特殊类型招生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取消相关考试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查实存在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的录取新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
来源:中国教育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