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工作
[日期:2014-06-04] | 作者:曹莹 1830 次浏览 | [字体:大 中 小] |
会议指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党章赋予各级党委的重要职责,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教育系统尤其是教育部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讲话精神,站在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高度,把落实好主体责任作为当前最突出的大事、要事,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推动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会议强调,要建立健全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的责任体系。部党组要切实履好职尽好责,把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起来、管起来;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执行责任和推动责任;其他党组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领导责任。同时,要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各司局、直属单位、直属高校切实承担好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会议提出,近期要围绕落实主体责任,重点抓好八项工作。一是严明党的纪律。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切实做好敏感时期维护高校稳定工作。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兼职情况专项检查。二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分别组织召开部机关司局、直属单位、直属高校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汇报会,听取落实主体责任工作安排。三是加强和改进巡视监督。听取部党组所派三个巡视组中期巡视工作报告,加大归类处置有关问题线索的力度。四是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解决“四风”突出问题的有关规定》,抓紧制定《禁止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的规定》,坚决查处顶风违纪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五是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深化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巩固“点招”治理成果,实施“零点招”承诺制。按照10%比例抽查直属高校自主招生考试情况。尽快出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六是推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转变职能、简政放权,推行机关权力清单制度。对教育部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以及评估评比评审和检查项目,全部在网上公开。印发实施“高校信息公开50条”。七是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查信办案。清醒认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严峻形势,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八是创新反腐败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教育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和协调机制。研究制定教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支持驻部纪检组深化“三转”,研究提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措施。
来源:中国教育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