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保障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不低于两小时的通知
[日期:2025-03-20] | 作者:体育组 次浏览 | [字体:大 中 小] |
成 都 市 教 育 局
成教函〔2025 〕18 号
成都市教育局
关于切实保障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不低于两小时的通知
各区( 市)县教育行政部门 , 市教科院 , 直属(直管) 学校:
为全面贯彻《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 2024—2035 年) 》, 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 牢固树立“健康第一 ”教育理念 , 推动文化学习与体育锻炼协调发展 ,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 ,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体育教师队伍建设若干举措 的通知》(教师〔2025 〕1 号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确保中小 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不低于两小时的通知》(川教函〔2025 〕 10 号 )等文件要求 ,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请各单位贯彻执 行。
一、落实综合体育活动总时长
保障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不少于2 小时,可包括体育 与健康课、大课间体育活动、课间活动 、眼保健操 、早锻炼、午锻炼、课后体育服务等以及校外体育活动。其中,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应落实每天 1 节体育与健康课、每天至少 1 个大课间体育活 动、每天2 次眼保健操 。学生综合体育活动不足的时间,应统筹 课间活动、早锻炼、午锻炼、课后体育服务等以及校外体育活动 时间保障。高中阶段学校应落实每周至少3 节体育与健康课、每 天至少 1 个大课间体育活动、每天2 次眼保健操。学生综合体育 活动不足的时间,应统筹课间活动 、早锻炼、午锻炼等以及校外 体育活动时间保障。其中,高中阶段学校当天没有体育与健康课 的学生,除参加大课间、眼保健操等外,学校要于课后统筹安排 该部分学生参加不低于 1 小时的体育锻炼。
寄宿制学生,应当保证每天校园内体育活动总时长不低于2 小时。走读或不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可在校内参加体育与健康 课、大课间体育活动 、眼保健操等的基础上,结合校外体育活动 等保证总时长不低于2 小时。
二、保障体育课程课时及质量
各区( 市)县、各中小学要认真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天 1 节体育与健康课 , 高中阶段学校每周至少3 节体育与健康课 , 可根据本校实际适当调整教学计划和作息时间 , 优化课时安排, 挖掘课时资源。要切实压减超标超量文化学科课时,增加的体育 与健康课要在课表中明确,严禁阴阳课表,严禁其他学科及活动 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挤占、挪用体育课时。要按照课程标准规范体育课堂 ,深化“ 小学趣味化 、初中多样化 、高中专项化 ”体育 教学改革。进一步落实《中小学生体育锻炼运动负荷卫生要求》 ( WS/T 10007—2023 ), 科学安排学生运动负荷 。支持科学运 用信息化器材和技术赋能智慧体育课堂建设,着力发挥体育课程 和活动的“运动性、知识性、科技性 、趣味性、益智性 ”,不断 提升体育教学质量和课堂吸引力。
三、提升课外学生体育锻炼质效
各中小学在保障体育课程课时的基础上认真落实每天不低 于 30 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安排并鼓励适当延长或探索实施 上、下午各开展 1 次大课间体育活动。也可根据季节以及学校实 际情况,合理统筹时间错时错峰、分批分期组织一定时间的学生 集体体育活动。严禁“ 拖堂”或以其他方式挤占学生课间时间,不 得以任何借 口 限制学生课间活动自 由,积极引导督促学生参加灵 活多样的“微运动”或放松调节身心、远眺舒缓眼睛,支持学校结 合实际延长课间休息时间至 15 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 、课间活 动等 , 要结合学校体育传统特色项目和时段长短特点等优化设 计,丰富活动形式与内容,不断提高效果。校园综合体育活动时 间不足 2 小时的学生,学校可结合其参与校外体育活动的需求科 学设计体育锻炼安排并加强指导和关心 。要加强家校沟通协同, 通过家长会等向家长宣传讲清落实“2 小时 ”的要求和学校的体 育教学( 活动)有关安排,争取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形成合力共同引导学生多运动 、 多奔跑 , 呵护学生健康成长。
四、改善体育活动场地器材配备
各中小学要切实利用好校内现有体育活动场地,鼓励因地制 宜合理开发“金边银角 ” ,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走廊、 楼道 、架空层、墙壁 、地面等拓展校园活动空间,适当增配、妥 善布置学生常用体育器材,方便学生随取随用,鼓励增设数字化、 智能化活动区域和设备,为学生就近自主 、灵活机动参加“微运 动 ”创造便利条件。小学要充分考虑学生的年龄特点,规范建设 和配备相关运动项目场地、器材,避免成人化现象。要充分利用 校园周边公园、绿道、高校 、社区、公共体育场馆资源,建立互 惠共享机制,拓展学生体育活动校外空间,支持学校体育场地假 期开放给学生进行体育锻炼。
五、加大体育师资队伍建设力度
各区( 市)县、各中小学要深入探索、创新管理 ,灵活应对 短期内体育教师相对不足的情况,可实施体育专业教师结对指导 兼职教师( 如 1 带 2 、1 带 3 等 )、“ 走班制 ”、学生数较少的 2 至 3 个班级共上一堂体育课等模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确保 体育专业教师专职专用,加强体育兼职教师(教练员)培训,经 培训并达到相关要求后可转岗为专职体育教师。体育兼职教师可 借助信息化辅助方式,重点组织学生开展体能训练。要整合师资 力量,引导班主任 、非体育学科教师结合实际共同协助 、配合组织学生参加课外综合体育活动。
各区( 市)县、各中小学要结合课程与活动需求,扩大体育 教师队伍增量,统筹用好中小学教师编制,按规定配备体育专职 教师;实施紧缺学科教师走教支持计划,多种方式配齐配足配强 体育教师,避免现有体育教师课时量偏大。依托市县两级教师共 享中心,加强校际、区域、行业领域内体育教师资源共享 ,吸引 优秀退役运动员担任学校体育教练员,完善体育师资补充经费保 障机制。支持区( 市)县与属地高校建立合作机制 ,引入高校体 育师资、体育专业学生到中小学参与相关工作 、实习实训等 。组 织大课间体育活动、课后体育锻炼、体质健康测试、运动队训练 及参赛等 , 要纳入体育教师(教练员)工作量 ,做好绩效评价。 支持体育教师参加相关技能比赛和各类体育专项培训 、研修。
六、加强学生体育赛事体系建设
各区( 市)县、各中小学要充分发挥体育赛事的带动功能 , 广泛 、深入开展校园体育赛事活动,坚持“ 面向全体学生 ”,深 化“ 以赛促教、 以赛育人 ” ,做到“人人有项 目 、班班有活动 、 校校有特色 ”,鼓励开展主客场比赛 。以四川省“ 贡嘎杯 ”、成 都市“ 青少年( 学生)运动会 ”等省级、市级重要青少年( 学生) 体育赛事为引领,不断完善“ 班校县市 ”竞赛体系,全面开展各 类传统特色体育项 目 比赛,支持开展适合青少年的相关新兴特色 体育项 目 比赛。各区( 市)县要坚持每年举办综合性或单项运动会 ,有序开展足球、篮球 、排球等区级比赛(联赛);各中小学 每学年举办不少于 1 次综合运动会,常态深入开展相关运动项 目 班级联赛,保障每位学生每学年至少参加 1 项(次)校级及以上 的体育项 目 , 营造健康向上、积极进取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
七、维护校园体育安全
各区( 市)县、各中小学要坚持以体育人 、竞赛育人,加强 赛风赛纪教育,严格要求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及所有从业人员 规范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体育环境。坚决贯彻“零容忍 ”原则, 严厉打击校园体育竞赛搞勾兑、打假球、吹黑哨、服用兴奋剂等 违规违纪行为,确保竞赛公平公正。要坚持底线思维,制定体育 安全风险防控预案 , 落实大型体育竞赛活动“ 四不开赛 ”原则。 加强运动风险防控,认真落实教育部《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暂 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确保校园体育场地、设施、器材安全, 防止和减少运动意外伤害。强化师生安全教育,加强运动防护及 指导,提升应急处理能力,形成快速响应的联动机制,维护校园 体育安全和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八、提高认识抓好落实
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切实将学校体育和学生健康促进工作置 于更加突出的位置,结合推进“双减 ”工作进一步发挥体育在促 进学生身心健康、视力保护 、品格塑造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各区 ( 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体育 、基础教育、人事教师、规划建设、教育督导等相关业务的科室要加强协同,教学科研、技 术装备、教师共享等所属单位要全力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落 实“ 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不低于2 小时 ”。要加强条件保 障,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并接受师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各区( 市) 县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立相应监督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市教育 局将对此项工作适时开展暗访督查,对落实不力的区( 市)县和 学校采取通报批评 、责令整改等相应措施。
成都市教育局
2025 年 3 月 13 日